发布时间2025-06-18 20:03
北京活动公司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北京市的特定场地,乙方有意租用该场地举办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场地描述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XX区XX街XX号的场地(以下简称“租赁场地”),面积为XXX平方米,用于乙方举办的活动。
1.2 租赁场地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且在活动前至少X天向乙方提供场地平面图及消防设施清单。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共计X个月。
2.2 如需续租,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X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续租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赁场地的月租金为人民币XXX元整(¥XXX),乙方需在每月的第X个工作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3.2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按未付租金金额的千分之X每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保证金
4.1 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XXX元整(¥XXX),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
4.2 租赁期满后,若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义务,甲方应在乙方交还租赁场地后的X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4.3 如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或直接扣留保证金作为赔偿。
第五条 使用规定
5.1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场地,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5.2 乙方需遵守甲方关于场地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卫生管理等。
5.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以任何形式转让租赁场地。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除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支付滞纳金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应付租金千分之X的违约金。
6.2 如乙方擅自转租、转让租赁场地或违反使用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解约与终止
7.1 双方均可在提前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7.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场地无法使用超过X天的,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使用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内容,并建议在签署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审查,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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