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R合规咨询,到底管不管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这事儿得掰开揉碎了聊
嗨,我是做HR合规的,今天想跟大家聊聊一个特别具体、但又经常被问到的事儿:HR合规咨询,到底包不包括竞业限制、保密协议这些东西的审查?
这个问题问得好啊,真的。因为我发现很多老板,或者说很多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甚至一些刚入行的HR同行,对这块儿的理解都是一锅粥,模糊得很。大家的普遍想法是:“HR不就是招人、发工资、搞搞团建吗?合同里那些弯弯绕绕的法律条文,那不是法务部的事儿吗?”
这话听着没大毛病,但实际上在日常管理中,这俩部门(HR和法务)的边界,尤其是在合规咨询这个领域,早就搅和在一起了。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可能根本就没个正经的法务部,那这些事儿自然就落在了HR头上。所以,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把这事儿聊透。
先说结论:肯定是管的,而且是重中之重
直接给个痛快话吧:一个专业的、成体系的HR合规咨询服务,如果连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审查都不包含,那基本可以判定是不专业的,或者是在跟你玩文字游戏。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两样东西,是企业人才风险管理体系里最核心的“护城河”。一个管的是“人走茶凉”之后,他会不会跑到对家公司,把你的核心资源、客户、技术也一起带走;另一个管的是“人在曹营心在汉”的时候,他手里的核心秘密会不会不小心泄露出去。这俩事儿管不好,一个公司辛辛苦苦积累的优势,分分钟就可能被掏空。
所以,正规的HR合规咨询,一定会把这两块当成专项来审查。但问题是,怎么审查?审查到什么程度?这里面的门道可就深了。
竞业限制:不是签了字就万事大吉

很多人以为,竞业限制嘛,就是在劳动合同里加那么一条,或者单独签个协议,员工一签字,这事儿就板上钉钉了。大错特错!我见过太多因为条款设计得不合理,最后打官司输得一塌糊涂的公司。
H-R合规咨询在处理这块的时候,通常会从几个维度下手,确保这个“紧箍咒”既合法又能真的起到作用。
1. 人员范围:不能搞“无差别攻击”
第一个要过脑子的,就是“谁需要被竞业限制?”
你不能把公司里扫地的阿姨、刚来的实习生、流水线上的普通操作工,全都拉进来签竞业协议。法律规定了,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什么是“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这就有解释空间了。通常,我们合规顾问会建议客户建立一个核心岗位清单。比如:
- 销售总监、大区经理这种掌握着公司核心客户资源的人。
- 带技术团队的架构师、核心研发人员,他们脑子里装着技术诀窍。
- 负责核心配方、算法、商业策略的几个关键人物。
- 掌握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投融资计划的财务总监。

我们会建议HR去盘点,而不是老板拍脑袋“我觉得他重要”。把范围划得准一点,以后真有纠纷,仲裁员或者法官才会觉得你这家公司是“有理有据”,而不是在滥用权利,给员工制造就业障碍。
2. 限制期限和范围:不能“管到天荒地老”
接下来是具体条款的设计。最重要的就是“限”和“期”。
限制期限:法律规定最长不超过2年。这个大家都知道。但实际操作中,是签1年还是2年,得看岗位的特性。对于迭代特别快的行业(比如某些互联网应用),2年可能期满后竞争对手都已经换了一茬了,竞业限制的意义就小了很多。对于技术壁垒高、客户关系稳定的行业(比如医药、精密制造),2年可能就是必要的底线。
限制范围:这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协议里不能写“全中国所有同行业公司都不能去”,这叫“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条款本身可能就无效了。合规的写法是具体、明确。比如,不能写“互联网行业”,而要写“主营业务为XX(客户公司的具体业务)且市场占有率在行业前五的公司”。或者更常见的是,直接列出一个明确的竞争公司列表(当然,这个列表不能无限扩大,要合理)。地域范围也一样,要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覆盖范围来写,一个区域性的连锁超市,把竞业范围写成全球,那显然不合理。
3. 经济补偿:这是生效的“开关”
这是最关键,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点。竞业限制协议,如果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它对员工是不生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里说得很清楚,如果没约定补偿,员工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他完全可以要求公司按他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补偿。如果公司不给,协议就相当于一张废纸。
所以,在合规审查时,我们一定会检查:
- 协议里有没有明确写清补偿金的数额?
- 这个数额是多少?是按工资的某个比例(通常是30%),还是一个固定金额?
- 这个金额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很多地方规定补偿金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 支付方式和周期是怎样的?(一般是按月打入工资卡)
而且,一个细节是:补偿金必须在员工离职后,在他履行竞业限制期间按月发放。有些公司在工资里提前包含了,或者一次性支付,这些操作在法律上都有风险。最稳妥的就是“按月发,离职后开始发”。
4. 违约责任:别说空话
如果员工违反了怎么办?协议里得有约定。常见的是约定一个违约金数额。
这里有个现实问题,就是违约金定多少合适?定得太低,没震慑力;定得太高,比如200万,仲裁员可能会认为过高,而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调整(通常会参考员工的薪酬、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影响等)。
所以,专业的做法是,不要只写一个孤零零的数字。我们通常会在合同里建议写成一个区间,或者约定为:违约金为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聘费用、业务下滑损失、律师费等。这样在后续维权时,主张赔偿的依据更充分。
再来看保密协议:每个人都要签,但内容得有区别
聊完竞业,我们再来看保密协议。如果说竞业限制是“特殊武器”,那保密协议就是“常规盾牌”。
从合规咨询的角度看,保密协议的审查要点和竞业限制不太一样。
1. 保密范围:必须清晰界定“什么是秘密”
很多公司的保密协议,写得跟说明书似的,就是一句“对公司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等于啥也没说。啥是商业秘密?员工不知道,将来打官司也没法举证。
一个合格的保密协议,必须附上一个清单,或者在协议里详细列举。比如:
| 密级 | 具体内容举例 |
|---|---|
| 核心商业秘密 |
|
| 重要商业信息 |
|
| 普通内部信息 |
|
在合规咨询中,我们会带着客户一遍遍地过脑子:“你觉得你公司里最有价值、最怕别人偷走的东西是什么?”把最核心的那部分,用清晰的语言固定下来。这样才能证明“这个东西是秘密,我告诉过你它是秘密”。
2. 保密义务的履行:不仅仅是“不说”
保密义务通常包括两方面:不泄露给外部人员,以及在公司内部也要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泄露。
这意味着,公司自己也要有配套的管理制度。你不能指望一份协议就把所有风险都锁住。我们做合规咨询时,经常会建议HR部门连同IT、行政等部门一起,建立:
- 物理隔离:比如进入研发区需要刷卡,不同部门的电脑不能互相访问核心文件夹。
- 技术隔离:对核心代码库设置权限,对敏感文件加水印、加密,甚至不给拷贝出公司内网。
- 人员培训:定期告诉员工,什么是机密,如何处理机密文件(比如碎纸机的正确使用方法,这个细节很多人不注意)。
这些制度和培训记录,在发生泄密纠纷时,是证明公司已经尽到“合理保密措施”的铁证。否则,法庭上可能因为“公司自己都没当回事”而不认定是商业秘密。
3. 保密期限:工资停了,保密义务不一定停
保密协议的期限也是个常见误区。很多人觉得,员工一离职,这协议就失效了。
不对。对于核心的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是没有期限的(或者说,到这个秘密公开为止,或者失去商业价值为止)。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可以约定一个期限,比如员工离职后3年或5年。
所以在合规咨询时,我们会建议做区分处理。对于核心秘密,协议里要写明“直至该信息进入公知领域”。对于次一级的,可以约定一个明确的保密期限。
4. 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能互相替代吗?
经常有人问我,签了保密协议,是不是就不用签竞业限制了?或者反过来?
这俩功能完全不同,不能互相替代。简单的区分是:
- 保密协议:管的是“信息不外泄”,是任何时候都不能说。员工跳槽到天涯海角,只要没带走你的秘密,没把秘密告诉别人,就不算违约。
- 竞业限制:管的是“人身流向”,是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去竞争对手那里干活儿。哪怕他什么都没说、没带,只要去了禁业名单上的公司,就构成了违约。
所以,对于掌握了公司“命根子”级别的员工,最好的做法是两手抓:既要他签保密协议,保证核心信息安全;又要他签竞业限制协议,防止他马上利用这些信息为对手服务。
HR合规咨询在审查时的“延伸动作”
除了上述这些法律条款层面的审查,一个好的HR合规顾问还会做很多“延伸工作”,因为法律条文是死的,人和管理是活的。
1. 全流程嵌入
我们会建议把这两种协议的管理嵌入到员工的全生命周期里。
- 入职时:对于核心岗位,不是等到入职当天才签,最好在发Offer(录用通知书)阶段就先附上协议草案,让候选人知道这家公司的“规矩”,也算一种初步筛选。
- 在职时:员工岗位发生变动,比如从普通技术员晋升为技术总监,原有的保密范围和竞业限制承诺是否需要升级?需要重新评估和确认(通常会发一个岗位变更确认书)。
- 离职时:这是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触点。离职面谈(Exit Interview)里,需要明确再次提醒员工保密义务,并书面确认他已知悉。同时,要明确告知他,公司是否会启动竞业限制协议。如果公司不打算启动,也要给个书面通知,这叫“免除义务”,不然员工可能会反过来告你,说因为你没提,所以他以为不用遵守,结果去了竞业公司,被你追讨违约金,他会觉得很冤。
- 离职后:如果启动了竞业限制,HR部门要定期(比如每月)按时打钱,并保留凭证。有时候还需要通过背景调查等方式,了解员工的去向。
2. 特殊场景的预判和应对
现实总是比合同复杂。合规咨询往往要处理一些极端情况。
比如,员工拒不签署怎么办?强硬点直接不录用?这可能有就业歧视的风险。通常建议是,对于必须签的岗位,沟通清楚,解释其必要性,如果真的不签,要考虑这个岗位的风险是否可控,或者是否要给他设置更严格的物理隔离,只让他参与非核心工作。
再比如,离职时跟员工谈崩了,员工当场撕毁协议。这时候,除了口头谴责,更重要的是马上启动证据保全。拍照、录像,并依据公司制度给予警告,甚至在员工手册里规定“恶意毁坏重要合同文件属于严重违纪”,为后续的法律行动做准备。
还有,当发现竞争对手恶意挖角时,单纯找员工谈话是没用的。合规顾问会建议HR联合法务,及时给竞争对手发函,警告其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同时收集证据,准备启动诉讼。这种操作,更多时候是一种姿态和策略,目的是震慑对方,保护自己的人才和客户。
做一个有“法律思维”的HR
聊了这么多,你会发现,HR合规咨询绝不是简单地看看合同有没有错别字。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HR既懂管理的人性,又懂法律的严谨。
尤其是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这两块,它们就像公司安全体系的两个重要关卡。守好了,公司能行稳致远;守不好,可能前面的万丈高楼,一夜之间就被人釜底抽薪。
所以,当你在考虑公司合规建设时,不要再问“有没有做”,而要问“做得够不够细,够不够落地”。一个好的HR,能在日常工作中把这些条款“润物细无声”地融入管理,让员工既能感受到公司的信任,又能清楚行为的边界。这比出事后再去打官司,要高明得多,也省钱得多。
这大概就是我们做合规咨询的意义所在吧——不是为了给员工“下套”,而是用清晰的规则,守护好公司和员工双方的长久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