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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猫遛狗上门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2025-03-22 12:03

喂猫遛狗上门服务合同

甲方(服务需求方): _________(姓名或单位名称)

乙方(服务提供方): _________(姓名或单位名称)

鉴于:

甲方因工作繁忙或居住条件限制,需要乙方提供定期喂猫、遛狗上门服务,以保障甲方宠物的生活质量。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上门为甲方指定的猫咪喂食、清洁猫砂盆、提供必要的宠物用品,确保猫咪的生活环境舒适、清洁。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上门遛狗,包括但不限于:

(1)每天定时带狗散步,确保狗只每天至少运动1小时。

(2)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遛狗,确保狗只的人身安全。

(3)遛狗时注意环境卫生,确保狗只不在公共区域随意大小便。

第二条 服务时间及费用

2.1 服务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 服务费用: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每月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服务费用。每月服务费用于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

2.3 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上门服务费。

(2)猫咪及狗只所需食品、用品费用。

(3)意外事故赔偿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3.1 甲方责任:

(1)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提供准确的猫咪及狗只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品种、年龄、性格、饮食习惯等。

(3)确保服务人员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3.2 乙方责任:

(1)按照约定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严格遵守宠物饲养相关规定,确保宠物安全。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宠物伤亡,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

4.2 如乙方未按时提供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如整改无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3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宠物伤亡,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等。

第五条 合同解除

5.1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5.2 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连续两次未按时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宠物服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5.3 如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甲方提供的宠物信息不准确,给乙方造成损失。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