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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流浪猫绊倒人案件

发布时间2025-03-26 23:06

关于上海法院审理的流浪猫绊倒人案件,以下是其基本情况和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背景:
2023年4月20日,吴某某在上海市闵行区宏博羽毛球馆打球时,不慎踩到一只流浪猫,导致摔倒并受伤,构成十级伤残。吴某某认为,羽毛球馆作为收费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流浪猫的投喂者肖某某也存在一定责任。因此,吴某某将羽毛球馆所属公司和流浪猫投喂者肖某某告上法庭。

一审判决:
2024年2月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肖某某赔偿吴某某24万余元,而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则需对肖某某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

再审情况:
3月27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再审此案。6月5日,该案进行了再审开庭。7月24日,再审宣判,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称意见及举证质证情况,法院认为原审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再审依法予以纠正。

再审判决:
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再审一审判决:撤销本院原审判决;对于原审原告吴某某的合理损失240,198.2元,由原审被告体育用品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192,158.56元,由原审被告肖某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48,039.64元。

执行情况:
再审判决生效后,肖某某已将赔偿款4.8万余元交给了法院。目前,吴某某已收到这部分赔偿款。至于羽毛球馆方的赔偿部分,由于该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上海闵行法院已对其发布限制消费令,限制该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实施部分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当事人态度:
尽管肖某某在案件中承担了赔偿责任,但他表示会继续从事羽毛球工作,并在遇到需要救助的小动物时,依然会伸出援手。